作者:刘正要律师
引 言
最近,中央政法委发布的《一图读懂,2026年法治重点任务》在圈内刷屏了。其中提到“对虚拟货币提出立法建议”,让一些沉寂已久的炒币者、加密从业者奔走相告,直呼“2026年中国虚拟货币要立法了,天亮了”。
作为一名长期研究Web3 的律师,我不得不给这种盲目乐观泼一盆冷水。我认为,2026年中国内地绝无可能对虚拟货币进行实质性的行业立法。 所谓的“立法建议”,可能更多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案子时,因为“手里的工具不够用”而发出的求助信,而不是给虚拟货币发“准生证”。

(截图来自中央政法委官方账号文章)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虚拟货币身份尴尬、政策决策层的犹豫、虚拟货币在“跨境洗钱”和“金融防火墙”方面的破坏力,以上注定了它在短期内无法被纳入中国内地法律的温床。
身份困局:虚拟货币短期内无法获得官方承认的法律地位
目前,中国内地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即隐晦又明确:它既是不具法偿性的“虚拟商品”,同时根据“9.24通知”,任何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由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立法的前提是对客体进行准确法律定性,而目前虚拟货币在去中心化、脱离外汇管控等特征上,与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法》和资本管制政策存在根本性冲突。在人民币数字化(e-CNY)尚未完全确立全球竞争优势前,承认一种不受控的竞争性资产,在内地的政治逻辑上难以成立。
历史重演:连续两年的“建议”反映了决策层的审慎与停滞
去年,同样在一月(2025年1月12日),同样的“立法建议”就已经出现在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中。2026年再次提及,字眼几乎一致。这种“冷饭热炒”在宏观政策层面其实释放了一个信号:研究在进行,但共识未达成。 “立法建议”与“列入立法计划”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前者属于前瞻性研究,后者才意味着实质性推进。这种重复出现的建议,更多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如涉案财物处置、管辖权冲突)的棘手问题,而非要为虚拟货币正名。

(截图为去年1月份,中央政法委就要对虚拟货币提出立法建议)
2025年1月份的文章,详见:《2025年中国会对虚拟货币立法吗?解读中央政法委会议》
跨境洗钱的技术“黑洞”:监管不是不想管,是难成“闭环”
为什么国家迟迟不肯为虚拟货币立法?一个核心阻碍就是:以目前的技术手段,一旦立法将其“半合法化”,跨境洗钱和资本外流将变得像呼吸一样简单且难以追踪。
我们要明白,传统的银行转账就像是在“有监控的公路上开车”,交警(央行和反洗钱中心)能清楚看到你从哪来、到哪去。但虚拟货币洗钱,更像是“瞬移”或者是“钻地洞”。
(一)“去中心化”的天然对抗性
传统的反洗钱靠的是银行这个“抓手”,但虚拟货币(尤其是存放在冷钱包里的)不需要银行。如果立法承认了交易的合法性,就意味着大量资金可以绕过外汇管理局,瞬间化作一串承载着实际财产价值的代码飞往境外。目前,在内地金融监管者是视角看,其缺乏一套能实时穿透全球数万个节点的监测系统,来管控虚拟货币。所以,根据另一套逻辑叙事,在“看不见、管不住”的情况下立法,无异于自废武功。
(二)“混币技术”与“剥层法”的降维打击
现在的职业洗钱团伙,利用所谓的“混币器(Mixer)”,把成千上万个人的币打碎了揉在一起,再分发出去。这就像把一瓶蓝色的墨水滴进大海,你根本没法再把这滴墨水原样找回来(目前是有技术可以对混币进行还原,但是该技术的普适性仍存在挑战)。在法律上,证据链必须是闭环的,但这种技术手段让“追踪资金流向”变得极其昂贵且成功率极低。
(三)司法协作的“断层”
虚拟货币是全球流动的,洗钱往往跨越好几个国家。如果国内立法了,但国际上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我们的执法力量出不去,国外的证据拿不回来。这种“技术不对等”导致法律执行起来几乎像废纸一张。
防火墙逻辑:立法即“背书”,监管者不会为投机风险买单
很多人的逻辑是:既然现在乱,立法管起来不就好了吗?这其实是一种误区。在中国内地的治理语境下,“立法”往往带有某种程度的官方背书。
(一)防止风险向普通民众传染
目前,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性业务活动被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这其实是一道防火墙。它明确告诉老百姓:这玩意儿危险,亏了自负,法律不保护。如果2026年搞出一个专门的法律,哪怕是监管法,也会给外界一种“这生意国家准了”的错觉。到时候,大爷大妈们可能都会冲进场,一旦遭遇类似FTX崩盘那样的系统性风险,维权压力最终会倒灌给政府监管。为了维护金融稳定,监管者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不给它任何法律上的“身份”。
(二)保护人民币数字化(e-CNY)的战略空间
目前内地正在大力推广数字人民币。如果此时给虚拟货币立法,等于是给正牌军还没练好时,先给民间武装发了牌照。从货币主权的战略角度看,2026年依然是数字人民币落地的关键期,任何可能干扰主权货币地位的私人数字资产,都不可能获得立法的入场券。
写在最后:立法的目的是“关虎”,而非“放虎”
刘律师想再次提醒大家,看文件要看实质。
中央政法委提到的“立法建议”,我认为真实含义极大概率是针对《刑事诉讼法》或《反洗钱法》的修补。比如:公安机关查获的虚拟货币,以前不知道怎么合法变现上缴国库,现在需要法律规定个流程(这是回到我研究很久的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领域);或者是判刑时,如何更准确地定罪量刑。
2026年,中国内地的虚拟货币监管底色依然会是“严字当头”。对于宣传“2026年立法后就能合法炒币”的观点,一定要谨慎对待并做出合理投资安排。作为Web3 法律人,我们有责任告诉大家:法律是保守的,它不会轻易为一个充满投机和技术风险的领域背书。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