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玉良律师团队
“跟着KOL炒币,月入十万不是梦”“带单分成+平台返佣,轻松实现财富自由”——在虚拟货币圈,这样的诱惑随处可见。虚拟货币带单KOL凭借流量号召力,将影响力快速变现,赚钱速度令人咋舌。但光鲜背后,是步步紧逼的监管红线和高企的刑事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身陷囹圄。
丁律师从律师实务角度,拆解虚拟货币KOL带单的暴利逻辑,深挖其背后潜藏的刑事罪名,结合2025年最新监管政策与司法判例,给所有从业者敲醒警钟。
一、KOL带单有多赚钱?多元获利渠道撑起“造富神话”
虚拟货币KOL的获利渠道早已形成完整体系,从直接分成到隐性收益,层层叠加的利润让不少人趋之若鹜,头部KOL年收入甚至轻松突破百万美元。
1.直接收益:躺赚的带单费与分成
这是KOL最基础的获利方式,门槛低、收益快。普通KOL采用“无盈利不收费”模式,跟单者盈利后抽取10%-40%的分成,若亏损则无需付费,仅凭粉丝体量就能实现稳定收入。头部KOL更直接收取固定带单费,单份费用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搭配付费社群服务,月费50-1000美元的社群不在少数,核心粉丝群甚至需缴纳上万美元年费。
更有KOL推出专属订阅服务,每日推送3-5个交易信号,远超免费社群的更新频率,订阅费叠加分成收益,成为稳定的“现金牛”。
2.间接收益:流量变现的“隐藏彩蛋”
当粉丝量积累到一定规模,KOL的流量就成了香饽饽,广告与推广费收入远超直接带单收益。据行业数据,一条YouTube推广视频收费1000-10000美元,Discord问答环节费用200-2000美元,一篇150字的赞助博客文甚至能卖到15000美元。
平台返佣更是隐形暴利来源。KOL与币安、OKX等交易所合作,通过专属邀请链接引流,可获得高达40%的手续费返佣;在Friend.Tech等链上社交平台,还能通过发行创作者代币,赚取交易手续费分成。部分KOL还会担任项目顾问,收取高额顾问费,甚至以折扣价参与项目KOL轮投资,一旦项目走红,收益可达数十倍乃至上百倍。
3.隐性收益:游走灰色地带的“快钱”
比起明面上的收益,隐性收益更具诱惑性,也更危险。部分KOL利用信息优势“提前建仓”,推荐虚拟货币后借粉丝跟风买入推高价格,自己趁机卖出获利,完成“割韭菜”闭环。还有KOL以“资产管理”名义代客理财,收取25%-40%的收益分成,看似合规,实则游走在法律边缘。
空投收益、自营交易等隐性渠道,更让KOL的收入来源难以追踪,也为后续的刑事风险埋下伏笔。
二、暴利背后的刑事深渊:这些罪名正在紧盯KOL
2025年12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全面禁止虚拟货币相关营销宣传,标志着KOL带单行为进入“全链条打击”阶段。结合司法实践,KOL面临的刑事风险主要集中在五大罪名,多以共犯形式追责,量刑与涉案金额、影响范围直接挂钩。
1.非法经营罪:带单行为的“头号杀手”
非法经营罪是KOL带单最易触碰的罪名,核心在于“违反国家规定,实施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只要KOL的行为具备“常业性、营利性、公开性”,就可能被认定构罪。
典型情形包括:与境外虚拟货币平台合作,推广引流促成法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赚取佣金;协助平台规避外汇管制,通过“本币—虚拟货币—外币”模式实现资金跨境转移,构成“变相买卖外汇”;以“知识付费”名义变相提供交易中介服务,收取服务费。
司法判例早已释放严厉信号:杭州赵某团伙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非法兑换4385万元,主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福建莆田某案中,15名被告人因搭建虚拟货币换汇网络,被判8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2.诈骗罪:推广虚假项目的“致命陷阱”
若KOL推广的平台或项目本身是诈骗陷阱,且KOL明知或应知,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面临重刑。这类案件中,KOL往往是诈骗团伙的“吸金工具”,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粉丝入局。
湖北鄂州曾审结一起涉案4.6亿元的虚拟货币诈骗案,34名被告人搭建虚假交易平台,通过KOL推广引流,以高收益为噱头诱导近3万人投资,平台通过操控数据制造亏损,最终KOL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获刑3至12年。香港JPEX案中,多名知名KOL因推广无资质平台,被以“串谋诈骗”罪拘捕,涉案金额超4.6亿美元。
值得警惕的是,即使KOL未直接参与诈骗策划,但若存在夸大收益、伪造交易截图、隐瞒平台无资质等行为,仍可能被推定“明知”,沦为诈骗共犯。
3.帮信罪:流量引流的“隐形炸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门槛更低,只要KOL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广告推广、引流等帮助,情节严重即可构罪。2025年帮信罪新司法解释明确,若KOL因涉诈被平台限制服务后仍继续推广,可直接推定“明知”。
典型情形包括:推广的平台被认定为诈骗、非法集资载体,KOL的引流行为提供信息流支持;明知平台无资质、承诺“保本高收益”仍继续推广;协助平台代收代付资金,规避监管。青岛特大帮信案中,76人通过虚拟货币结算佣金,均被判处帮信罪,最高获刑三年。
需注意,帮信罪的“明知”包括“应当知情”,办案机关会通过佣金比例、平台宣传内容、聊天记录等综合推定,即使KOL声称“不知情”,也难以脱罪。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的“帮凶”
若KOL推广的虚拟货币项目无实际业务支撑,仅以高收益为噱头公开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就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类罪名。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对KOL而言,均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例如,临沂“通证银行”案中,高某等人通过KOL推广虚拟货币理财项目,承诺日息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八,吸引大量投资者存入虚拟货币,最终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参与推广的KOL均被追责。若项目是“庞氏骗局”,KOL明知仍推广,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5.其他罪名:不可忽视的“附加风险”
除上述核心罪名外,KOL还可能面临洗钱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风险。若KOL协助转移涉案资金,通过虚拟货币拆分转账规避监管,可能构成洗钱罪;若推广的项目以“拉人头、层级返利”为核心,KOL作为核心推广者,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律师实务提醒:如何规避刑事风险?
对KOL而言,规避刑事风险的核心的是“划清边界、守住底线”,结合2025年最新监管政策与司法实践,丁律师给出三点合规建议:
1.立即终止违规行为,切断灰色关联
停止虚拟货币项目推广、境外平台引流、社群交易组织等一切涉嫌违法的行为,主动清理过往宣传内容,解除与无资质平台的合作。尤其要避免分享境外平台链接、指导翻墙交易,这类行为已被明确禁止,风险极高。
2.明确内容边界,拒绝虚假宣传
若仅开展区块链技术科普,需严格区分“教育”与“推广”:不得涉及具体虚拟货币投资推荐、收益承诺,不得收取与推广相关的赞助、佣金;若收取内容创作费用,需确保与推广行为无关,避免被认定为“变相推广”。
3.留存合规证据,警惕共犯风险
合作前严格审核平台资质,拒绝与无合法许可、模式异常的项目合作;所有合作协议、收款凭证、沟通记录留存完整,若发现平台存在违法嫌疑,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证据,避免被认定为共犯。若涉及虚拟货币交易,避免频繁大额交易、被公安止付后仍继续操作,此类行为可能被推定“明知”。
写在最后
虚拟货币KOL带单的暴利神话,早已被监管红线与刑事风险层层包裹。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全链条打击”的态度明确,司法实践对带单行为的定性日趋严格,“赚钱快”的背后,是“牢狱之灾”的高概率。
对KOL而言,放弃灰色地带的快钱,坚守合规边界,才是长久之道;若已涉嫌违规行为,应及时主动整改,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梳理风险、制定应对方案。切勿心存侥幸,须知法律不会为任何暴利的违法行为“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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