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投资者对币安及其前首席执行官赵(CZ)提起的分类诉讼中做出了重大裁决。
具体而言,法院拒绝审查一项上诉裁决,该裁决确认美国证券法适用于币安,尽管该加密货币交易所在美国没有实体总部。
该案件涉及没有正式美国办事处的币安在向美国客户提供服务时是否应遵守美国证券法规。
在早些时候的裁决中,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币安必须遵守美国证券法。法院指出,美国投资者使用该平台并通过美国服务器执行交易。
作为背景,本案始于投资者指控币安在没有适当注册的情况下出售未注册的证券,违反了1933年的《证券法》。原告辩称,币安非法出售了后来价值大幅下降的代币。
然而,币安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声称它不受美国法律的约束,因为它在美国没有实体存在。
2024年3月,美国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尽管币安在美国没有实体办公室,但美国证券法适用于该公司。该法院指出,交易是通过美国服务器处理的。
币安的法律团队辩称,技术进步使投资者能够进入全球金融市场。因此,该公司不应受美国司法管辖。
与此同时,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现在为根据美国证券法审理此案铺平了道路。
与此同时,这起诉讼只是币安在美国面临的几个法律挑战之一。2023年年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币安和赵提起诉讼。该机构指控他们非法向美国客户提供服务。
除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案件,币安的法律问题在2023年11月加深,当时该公司达成了支付和解43亿美元就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违规行为向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这些法律纠纷也超出了美国的范围。2023年4月,币安面临集体诉讼加拿大诉讼,指控其在宣布退出中国后违反了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