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基础,缺少信任,任何社会关系都不可能持久存在。信任增强社会成员的向心力,降低社会运行的成本提高效率,也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基本因素。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把信任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
人际信任以血缘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庭或准家族的关系上,其基础是经验性的“道德人格”,并以熟人社会的舆论场来维护。人际信任是一切信任的基础,是主观化、人格化的信任。人际信任的特性是具体而经验的,缺乏普遍性,信任感及信任程度依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同时,人际信任的范围也极为有限,且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培育,但人际信任的内容和灵活度确是最高的。
制度信任是以契约、法规、制度作为约束的信任。制度信任不以关系和人情为基础的,而是以正式的规章、制度和法律为保障,如果当事人未按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行事,则会受到惩罚。制度信任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选择。违法必罚的法律逻辑所形成的稳定行为预期,是人们产生制度信任的基础。制度信任主导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本准则。
相比于人际信任,制度信任是一种信任中介,它把人与人的信任转化为人与制度的信任关系。因此,制度信任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抽象的、确定的、公共性的信任机制,以实在法规范和审判制度为保障的信用(credit)体系。简单说,制度信任是不依靠具体人的信任,在制度信任的框架下,双方无需有真正意义上的“人际信任”,却可以依靠共同的制度信任保证互相行为在预期中完成。从历史上看,制度信任的出现极大地扩展了人类社会的信任范围,陌生人间只需信任共同的“制度”便可完成信用活动。但制度信任需要建立社会契约和立法的过程,而其范围是制度约束和订立的人群内,信任内容则包含了制度所明文制定的内容。
公有链的信任是一种人类信任协作的新形态,它有着最为广泛的信任范围。正如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 Kevin Werbach 在其论述区块链信任的专著中所述,“为所有的使用者提供最为一般化的信任(信用)服务是公有链最为核心的价值,它使得人类首次在达成全球范围内自发性信任。”
区块链信任的基础在于各方在平权、分散的网络中,独立地记账、验证过程。各个参与者在公有链无门槛、自由出入、多方持有、多方维护的公共账本上独立地记录、验证每一笔交易及合约。在共识机制的作用下,每一个网络参与者都有可能成为会计(记账人),而在交易确认验证的机制下,每一个网络(全节点)都是审计人。因此,公有区块链是一个全球记账、全球审计的网络。共识机制保证了记账的随机性、分散性、不可伪造性,交易确认验证保证了记账的合法性,内在的经济和博弈论原理又使记账人基于经济理性原则不会破坏整个系统。
因此,区块链信任也是一种信任中介,它把人与人的信任转化为人与机器的信任。对于公有区块链的使用者来说,他无需信任任何具体参与这个网络生态的成员,就可以完成对于记账和合约计算的信任。公有链在信任范围上是全球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素未谋面的人在不依赖制度信任的前提下即可完成可信交易。并且,只要公有区块链系统健康运行,非法和无效的交易无法通过全球记账、全球审计的共识确认过程,因此也不存在违约和失信的情况。但是目前来看,区块链信任的使用场景仍较为有限,仅能在纯粹记账和封闭性合约的领域中,灵活度较低。
总的来说,公有链信任创造性地扩大了信任的范围,降低信任的成本,进一步推动了人类信任客观化的进程,为更大范围内的全球一体化协作开辟了新的可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区块链信任可能与制度信任互为补充,建设更为普遍和高效的全球信任体系。
然而,必须要阐明的是,公有链造就的全球化技术信任网络仍旧是建立在一个复杂的技术堆栈之上。正如哈佛大学甘迺迪学院的信息安全大师 Bruce Schneier 指出“区块链的作用是使人们对他人或机构的信任转移到技术上来,需要相信加密学、一系列的协议、软件、电脑与网络。” 上述技术中任何其中一部分出现失效和错误,都会导致信任网络出现致命的问题。同时,区块链信任也不是万能的,它所创造的信任环境,不能简单外推到区块链外,一旦脱离链内的原生场景,区块链要解决现实中的信任问题,往往需要引入区块链外的可信中心机制予以辅助。
为了实现基于机器的公共信任,一般来说,公有链具有共有、共建、共治、共享的特征:
第一,从“人”的角度出发,基于共建特征,记账公共化。公有链上的所有用户基于共识协议进行记账。每个用户都可以竞争记账权(俗称“挖矿”),检查交易的合法性。全体用户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来维护公有链上数据的完整可靠、不被篡改。
第二,从“数据”的角度出发,基于共有特征,账本公共化。公有链上的数据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拥有全部历史数据的账本,查看账本内容,同时记录在区块链上的历史数据会被永久保存。
第三,从“代码”的角度出发,基于共治特征,治理公共化。公有链的代码维护、技术升级由公共社区完成,相关决策(包括对共识协议、出块奖励等修改)由公共社区做出,不由少数个人或机构来决定公有链的发展方向。公有链的代码必须是开源的,接受公众审查和监督,公有链的开发工作也由公众组成的自组织社区来完成。
第四,从“价值”的角度出发,基于共享特性,激励公共化。公有链为持续发展,必须设计经济激励原则,使参与贡献的人可获得相应的经济奖励。系统对于诚实节点进行了激励,对于恶意节点进行了惩罚,以概率收敛的方式实现了全网范围内的一致性算法,从而造就一个自发性的永远在线的全球化服务网络。同时,公共化的激励创造了内生的价值体系,不仅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更是从代码走向价值的突破性进展。激励的公共化是公有链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区块链能够吸引技术、金融甚至社会政治等不同领域的企业家和学者的重要原因。
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