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这种不法行为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近期,多个监管部门密集发声,警示虚拟货币、区块链非法集资风险。
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8月30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年内二度发布虚拟货币、ICO风险提示,称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以先进技术为标榜、以发币揽财为目的、以交易炒作升值为利诱,实质是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除了发布风险警示,监管部门还采取了一些具体举措。8月21日,包括金色财经网、火币资讯、币世界快讯等多家区块链自媒体微信公号因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账号被永久封停。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等地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推介宣讲等活动。8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中新增“代币发行融资”这一举报类型。具体举报原因包括:
一、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
二、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
三、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四、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五、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六、其他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
那么,如何识别此类骗局呢?五部门指出,这类活动主要有三大特征:
1.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但这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2.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3.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五部门提醒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