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Initial Miner Offerings),即以矿机为核心发行数字货币资产。行间又叫做首次矿机发行。
IMO相比于ICO和IFO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后两者是先有各种数字代币,才可以利用矿机挖币,但前者是现有矿机通过矿机挖新币。
很多公司在自己的应用服务或智能硬件的基础上融入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可以与时俱进,转战有前景的新技术领域。另一方面,所发行的数字资产,也可以促进项目的生态。
自17年10月份以来,到目前为止在国内已经有几个案例,比如迅雷玩客云——链克(原玩客币WKC),快播旗下流量矿石的流量宝盒——流量币(LLT),还有暴风播酷云——BFC积分。
其中以玩客币最为出名。2017年1月12日,迅雷的“链克”(原“玩客币”)受到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点名批评,在互金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变相ICO运动的风险提示》中,将以迅雷为代表的IMO模式被定位为一种变相的ICO,并指出该模式存在风险隐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称,迅雷“链克”案例中,发行企业实际上是用“链克”代替了对参与者所贡献服务的法币付款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是变相ICO。以IMO模式发行的“虚拟数字资产”,还包括流量币、BFC积分等。但也有多数学者认为迅雷“链克”不符合ICO的几个必要的条件,它只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做共享云计算服务。
由于我国对ICO与数字货币交易的监管限制,目前通过IMO模式发行的矿机,通常并不会用某某矿机命名,在挖矿的同时一般具有其他具体的、实际的功能,比如CDN共享、云存储、影音播放等等。矿机的共识机制,一般也要根据这些具体的功能来制定,比如流量宝盒采用PoD共识机制,不再耗费巨大的能源去比拼算力,而是以贡献网络流量的多少作为分配奖励的依据。
当然,对于投资者而言最希望看到的还是IMO产生的新数字货币,具有流通性并且可以投资交易。此前,迅雷玩客币WKC与快播流量宝盒的流量币LLT都上线海外交易所,并且短期内币价暴涨,备受青睐。但是这种模式在国内很有可能碰壁,而且存在较大风险,尽管是大公司也应该留意各种风险及监管措施。
IMO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能否被监管和大众所接受,还需要时间和技术的考验。